彰武县交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彰武县交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交通局隶属于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确定我县交通运输的发展方向,制定公路建设、运输生产、交通科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管理及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公路养护工作,组织客(货)运输场、站的建设及管理。组织领导全县运政行政执法工作;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物资运输和交通设施的抢修;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公路股、计财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交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交通局机关
2、彰武县运输管理所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交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927.82万元,比2015年增加2664.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913.6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13.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4.19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0,927.82万元,比2015年增加2664.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87.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7万元。
2.项目支出10,340.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交通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2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2万元,项目支出10,340.0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27.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571.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55.3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8.2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1.3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3)死亡抚恤金31.42万元
2. 农林水事务支出3,571.41万元,包括: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3,571.41万元
3. 交通运输支出7,141.2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76.38万元
(2)公路新建支出142.74万元
(3)公路养护支出543.4万元
(4)公路路政管理支出130.33万元
(5)公路运输管理支出337.64万元
(6)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323万元
(7)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237.7万元
(8)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5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9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6.01万元,下降8%,主要是车辆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9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交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万元,比2015年减少1.2万元,降低0.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控制,加强管理,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交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交通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7.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10.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11.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2.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