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综合管理本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 研究起草本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 负责统计本县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 依法监督检查本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5. 依法监督检查本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 负责组织本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7. 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8. 负责组织本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行资格的有关工作。
9.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10. 负责拟订本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1.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 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2.08万元,比2015年减少4.52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32.08万元。
(二)支出总计132.08万元,比2015年减少2.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1.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6万元。
2.项目支出30.1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等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8万元,项目支出30.1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0万元。
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1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88.0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8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3)安全监管监察专项6.00万元,主要是安全监察等支出。
(4)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24万元,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0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9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5万元。比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万元超出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检查任务增多。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9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6.53万元,取暖费1.43万元;2015年4.21万元,同比增长3.7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服装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反映国家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