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广播电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彰武县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2、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负责制定本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本系统专业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岗位培训;负责对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3、负责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播及广播、电视节目交流;负责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自办节目的策划、采制、审查、包装以及播出编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广告和相关创收项目的策划、制作、经营及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播出。
5、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计财股、总编室、新闻中心、技术管理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广播电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电视台
2、彰武有线电视台
3、彰武县广播电台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广播电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40.54万元,比2015年减少295.09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840.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0.54万元。
(二)支出总计1840.54万元,比2015年减少295.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98.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78万元。
2.项目支出642.48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和维护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广播电视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06万元,项目支出642.4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0.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6.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专用设备及有线电视台专用材料购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4万元。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6.90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0.02万元;广播38.10万元;电视1608.7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4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9.85万元,下降76.95%,原因是2015年误将彰武有线电视台两台工程维修车辆列为公务用车。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广播电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2万元,比2015年减少1.71万元,降低2.3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项) 广播: 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电视:放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