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彰武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及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县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工作。
4.管理和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协助乡镇管理司法助理员。
6.管理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7.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8.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检查。
9.负责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筹措和管理法律援助资金;负责指导监督全县“148”法律服务热线协调指挥工作。
10.负责对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指导、组织审前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督促、检查本辖区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上级社区矫正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法规股、法律援助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司法局机关
2、彰武县公证处
3、彰武县律师事务所
三、彰武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司法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司法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558.39千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24.49千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49千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57.00千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202.43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7.94千元。
(二)关于彰武县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0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千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0.00千元减少140.00千元,下降幅度为87.5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单位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仅保留一台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三)彰武县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5.33千元。
(四)彰武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千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等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