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8-29 浏览量:172 来源:总工会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彰武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是县委、县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  
    2、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型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3、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职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县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彰武作贡献。  
    5、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工会做好县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及 “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加强全县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8、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送温暖、送凉爽、送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  
    9为全县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生产民管部、组织宣教部、生活法律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总工会  
   第二部分 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总工会2016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6.82万元,比2015年减少0.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6.8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06.82万元,比2015年减少0.3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7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死亡抚恤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总工会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1万元,项目支出72.7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9万元,主要是釆暖补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8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和死亡抚恤金。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县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县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工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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