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农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8-18 浏览量:256 来源:农业机械化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制我县农机行业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制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
    3、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修造、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
    4、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5、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查、鉴定和认证管理。
    6、负责组织农机修造、供油和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7、负责组织新机具的引进、研制和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8、对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对各乡镇的农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农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管理股、计财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农机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农机局机关
    2、彰武县农机监理所
    3、彰武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4、彰武县农业机械化学校  
 
    第二部分 彰武县农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农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63.88万元,比2015年增加25.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3.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3.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3.事业收入0万元。4.经营收入0万元。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6.其他收入0万元。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663.88万元,比2015年增加25.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87.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24万元。2.项目支出76.06万元,主要包括伤残抚恤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等业务支出。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4.经营支出0万元。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农机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2万元,项目支出76.0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3.8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1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69.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19万元,包括:(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2)事业单位离退休194.1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2. 农林水事务支出469.69万元,包括:其他农业支出70.50万元,主要是农机修造一厂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支出。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3.72万元,下降18.60%,主要是公务出行减少原因。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7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农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万元,比2015年减少34.98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农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机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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