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6-01-15 浏览量:105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四)依法承担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责任;
  (五)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
  (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
  (十四)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十六)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彰武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大队

   二、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明细表.xls 、市场监管局2016预算附表.xls
  三、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833.18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2.4万元,比上年下降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4万元,比上年下降0.01%,其中:运行费92.4万元,比上年下降0.01%。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833.18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2.4万元,比上年下降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4万元,比上年下降0.01%,其中:运行费92.4万元,比上年下降0.01%。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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