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6-01-15 浏览量:94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本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研究起草本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统计本县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本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5.依法监督检查本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本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组织本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行资格的有关工作。
    8.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拟订本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彰武县安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xls 2016年安监局支出表.xls)    

     
   三、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罚没收入;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09.436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与上一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与上一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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