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好农村市场,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2、为农业生产服务。按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实施管理,组织和协调,草拟制订管理办法。
3、为农村和农民服务。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为发展"三高"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4、对废旧物资回收和烟花炮竹工作实施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对废旧物资经营点和烟花炮竹经营点进行检查,堵塞治安漏洞。
5、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规划等。
6、参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各项活动,组织对外、对内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发展。
7、管理所属基层单位的资产、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指导基层单位管好用好其所属的社有资产,理顺和化解债权债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一个,为一级预算单位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 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彰武县供销社2016年预算表.xls、供销社2016预算公开附表5张.xls )
三、 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收支预算2,334.09千元。
(二)关于彰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0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千元,与上一年持平。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包括各级供销社)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