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及重大经济产业和技术政策。
2.参与拟定全县农业生产的政策;参与农业流通、分配等农村政策的研究。
3.主管全县农业生产,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农业产业、产品的结构布局调整,参与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种子、种苗、化肥、农药、药械的管理和植物检疫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4.指导种植业类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指导农村村级财会管理和审计工作,开展农村经济活动分析。
5.组织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发展生态农业和农村能源。
6.负责农村有关领域的标准化、计量及质量的统一管理,抓好农产品及有关生产资料质量监督和检测。
7.提出全县农业科技、教育和技术推广规划;管理局直各企、事业单位;组织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重大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宣传工作。
8.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方面的外事、外经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发展创汇农业的规划;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9.负责全县农民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农村开展致富奔小康活动。
10.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的蔬菜生产计划及对蔬菜产销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11.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基点的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干部培训和农民的文化技术教育。
12.负责农业及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调研工作。
13.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绿色食品产业化管理等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15.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粮油年度购销储存平衡计划和调控办法,并组织实施。
16.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油市场管理;保障军粮供应;安排全县缺粮贫困地区、水库移民和救灾、以工代赈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根据国家、省、市统一安排,组织粮食进出口。
17.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和布局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收购、储存、轮换,并对国家、省、市和县储备粮油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国家、省粮食储备库的建设与监督管理。
18.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粮食企业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参与核定有关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依法组织实施全县粮食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19.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粮油市场;筹建并管理全县粮食批发市场,指导并监督全县粮油的顺价销售工作。
20.指导全县粮食行业推广应用粮油储藏、加工等新技术;受有关部门委托,监督执行全县粮油产品标准和粮油检测制度、方法;建立健全全县粮油市场信息网络;负责粮油行业统计与分析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农业局(机关)
2、彰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彰武县种子管理站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农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
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农业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052.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8万元。2015年预算数3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8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报表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彰武县农业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