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5-09-02 浏览量:229 来源:畜牧兽医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畜牧业、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草原   生态与饲料业发展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畜牧行业、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草原生态与饲料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二)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畜产品加工和规   模饲养;负责饲料生产和草原建设。   

(三)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用生物制   品安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畜禽卫生监督管理和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七)拟订畜牧业生产加工、草原保护与建设、动物卫生和   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规划。   

(八)负责指导、协调乡镇畜牧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畜牧兽医局  
   2、彰武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域所)  
   3、彰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彰武县种畜禽监督管理站  
   5、彰武县草原监理站  
   6、彰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7、彰武县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所  
   8、彰武县种畜禽推广服务中心  
   9、彰武县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彰武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彰武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畜牧兽医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罚没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1236.3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畜牧兽医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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