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工业经济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5-09-18 浏览量:124 来源:工业经济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工业经济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工业经济、中小企业和工业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工业经济、中小企业和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做好实施、指导和检查工作。   (二)负责对全县工业经济、中小企业进行运行分析、监测和调节,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企业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开拓,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扶持、指导企业改革发展,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企业扩大规模增加效益,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拟订相关政策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咨询服务,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监察和管理职权。负责对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由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监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企业管理者、安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的培训、认定与考核。负责工业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全县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进行年度考评。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计划、可行性研究、考察论证和建设实施,做好项目建前、建中和达产后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和备案。负责做好产品质量认证、商标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名优产品、技术成果、著名商标和企业县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审核、推介和申报工作。引导和推进企业间、地区间的项目对接、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突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硅砂产业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建设“三争取”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工业经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指导、协调、促进企业和各乡镇完成工业经济各项指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六)承担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循环经济发展,对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型企业进行审核、报批,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和补贴奖励,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县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对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推广应用。  
  (七)负责对全县电力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地方铁路行政管理和成品油安全行政管理。  
  (八)承担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企业转制和局直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调研、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工业经济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彰武县工业经济局   
     第二部分 彰武县工业经济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 彰武县工业经济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彰武县工业经济局2014年县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工业经济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146.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146.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630.55万元。  
  (二)支出总计6146.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9.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4万元。  
    2.项目支出5777.07万元,主要是支付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工业经济局2014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4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19万元,项目支出5777.0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46.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51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4630.55万元。  
    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78.4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4.8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60万元。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50.00万元,  
   (4)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00万元。  
   (5)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57.0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4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4.3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支出378.60万元。  
   (3)抚恤金33.27万元,其中:死亡抚恤金20.27万元,伤残抚恤金13.00万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00.00万元,其中:能源节约利用100.0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66.80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6.80万元。  
    5.支付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4630.5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0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7.85万元,下降85%。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0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工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工业局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工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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