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本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研究起草本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统计本县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本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5.依法监督检查本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本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组织本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行资格的有关工作。
8.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拟订本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一)收入总计111.03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11.03万元。
(二)支出总计111.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4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
2.项目支出37.6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等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0万元,项目支出37.6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万元。
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3.3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5.7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7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2.92万元,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6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2014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