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5-09-21 浏览量:123 来源:水利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水管理、水产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利、水产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河流的流域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城镇规划区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量、水质;制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各行业的用水定额,并负责监督指导,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县水环境管理保护。  
    4、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本县境内中小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  
    5、组织、指导全县水政、渔政监察和水行政、水产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各部门间的水事和水产纠纷。  
    6、对水利资金和水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水利行业和水产行业的经济调解措施;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组织编制、审查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8、指导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0、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  
    11、负责全县水利、水产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2、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旅游及水利多种经营工作。  
    13、负责全县水产行业的全面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水利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水利局机关。  
    2、彰武县水土保持局。  
    3、彰武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  
    4、彰武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5、彰武县河道管理所。  
    6、彰武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7、彰武县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  
    8、彰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彰武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彰武县水利局2014年县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彰武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834.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834.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920.9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9834.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78.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4万元。  
    2.项目支出9056.27万元,主要包括农田水利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农村人畜饮水支出、其他水利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水利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52万元,项目支出6135.3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3.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737.49万元。  
    1. 农林水事务支出6737.4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9.78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经费等支出。  
    (2)事业运行40.86万元,主要是水产站人员经费等支出。  
    (3)技术推广27.00万元,主要是技术推广等支出。  
    (4)水利工程建设589.00万元,主要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支出。  
    (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07.60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支出。  
    (6)水利执法监督10.00万元,主要是水利质量监督等支出。  
    (7)水土保持180.52万元,主要是水土保持局人员经费与水土保持工程等支出。  
    (8)防汛118.00万元,主要是水利防汛工程等支出。  
    (9)抗旱227.45万元,主要是抗旱物资采购等支出。  
    (10)水利技术推广414.89万元,主要是水利中心站、河道站、水资源、防汛抗旱指挥部、移民办等人员经费支出。  
    (1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98.80万元,主要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  
    (12)农村人畜饮水1087.45万元,主要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支出。  
    (13)其他水利支出1000.00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支出。  
    (14)土地治理243.90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支出。  
    (15)其他农林水320.00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支出。  
    (16)农田水利1702.24万元,主要是农田水利工程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53万元,主要是行政离退休工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5.77,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3)死亡抚恤19.26万元,主要是职工死亡抚恤补助等支出。  
    (4)伤残抚恤1.79万元,主要是职工伤残抚恤补助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7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1.69万元,下降18%,主要是调整控制车辆使用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万元,比2013年增加1.0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加固定资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事务(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