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广电局2014年县直部门决算

日期: 2015-09-18 浏览量:134 来源:县广电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彰武县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或一个时期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指导方案、宣传口径及报道计划;  
    2、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政务工作和思想建设,指导乡(镇)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3、通过广播电视及时准确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  
    4、把握正确的理论导向,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5、根据广播电视宣传热点,办好各类节目,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改革开放服务;  
    6、为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要求,不断改进完善各项宣传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手段,提高节目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7、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辽宁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重点节目,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要精神。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广播电视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电视台  
    2、彰武有线电视台  
    3、彰武县广播电台  
      第二部分彰武县广播电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彰武县广电局2014年县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ls
      第三部分广播电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91.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91.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1.54万元  
    2.其他收入0.14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二)支出总计1491.6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4.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27万元。  
    2.项目支出666.71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和维护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广播电视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83万元,项目支出666.7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1.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0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6万元,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1.54万元,包括: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4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4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2万元。2014年彰武有线电视台购置工程维修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