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物价检查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彰武县物价检查所概况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商品价格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指导价格方面的社会监督;指导个体工商户和城乡集市贸易价格行为,制止和查处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保护平等竞争,接受价格行政诉讼.
第三部分彰武县物价检查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4.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4.1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04.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1.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1万元。
2.项目支出22.4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彰武县物价检查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9万元,项目支出22.4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1.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
(2)物价管理12.4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9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
3. 其他支出1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1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3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14年公务接待累计23批次,227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4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事务(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