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全县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有关财政政策和相关金融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
(三)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规范和统筹政府投资资金管理。
(四)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措施;安排市、省和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
(五)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综合平衡全县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工业布局,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研究拟定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六)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协作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实施辽西北开发和经济转型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七)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问题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问题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制定县级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协调全县粮食、棉花、石油等重要商品储备。
(八)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九)拟定和参与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衔接平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全县民营经济的发展。
(十)彰武县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信息工作的方法与措施;组织研究制定全县信息建设与发展中长期规划,配合政府做好县经济信息资源的开发以及信息网络建设与运行,承担全县政府信息网络工程建设指导与管理职能。
(十一)彰武县农业区划办公室负责全县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好农业资源;开展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经济信息中心
2、彰武县农业区划办公室
第二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53.6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