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科技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5-10-26 浏览量:180 来源:科技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彰武县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规章。  
    2、研究提出我县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3、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县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4、组织协调国家、省、市级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制定县级科研、星火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家科技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项目的计划管理与实施。  
    5、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向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指导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6、协助管理高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7、负责科技信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体系的建立,开展科技协作与联合攻关,推动全县科技进步。  
    8、负责指导和管理乡、镇的科技工作,负责指导科技副乡镇长业务工作。  
    9、负责指导科技下乡、科技培训与科技扶贫工作。  
    10、编制全县科技攻关项目和重点实验项目计划及安排经费的职能。  
    11、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职能。  
    12、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管理与实施职能。  
    13、承办为县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二、彰武县科技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彰武县科技局2014年县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彰武县科技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科技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科技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科技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117.4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科技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  
    四、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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